南华县环境保护局
其环保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环境统计年报;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自然保护区的列级评审;参与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建设规划;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监督管理各种影响生态环境资源开发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防治工作,环境监理、环境保护行政稽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本辖区内地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管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
”(指污染治理设施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集中控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参与环境标志认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法制监督和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拟定环境宣传教育提纲;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西路21号
电话 7213613 传真 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