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综述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场重大革命。其根本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自1995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注下,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迅速,在推进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同时,对周边地区产生了良好的辐射作用,使生态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载体和组织形式。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从试点启动到目前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一是前期筹备阶段

 ——1994年,国家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1995年,发布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

二是组织试点

——从1996年到1999年,全国先后分四批开展了15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

——部分省(区)开展了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首批验收

——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提前组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

——1999年,完成了对第一批33个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