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楚雄州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楚环发〔2007〕25号
各县市环保(建设与环保)局、州环保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州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要求,已成立了楚雄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我局为便于开展工作,决定成立楚雄州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机构。现将楚雄州环保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简称“州环保局普查办”)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人员组成
(一)主 任:赵以信 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周永惠 州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
任瑾瑞 州环保局自然保护科科长
成 员:张国跃 州环保局宣传法规科科长
廉昆华 州环境监测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吴坤宇 州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董廷伟 州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昆汉 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工程师
刘 荔 州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周自翔 州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唐 梅 州环保局副主任科员、财务会计
王 敏 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统计员
刘师政 州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员
王彩彪 州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副主任科员
杨家麒 州环境监测站助理工程师
李嘉雄 州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二)州普查办内设:综合与信息组、监测与数据处理组、技术与培训组、现场调查组、宣传动员组
综合与信息组组长:吴坤宇
监测与数据处理组组长:李昆汉
技术与培训组组长:刘 荔
现场调查组组长:赵以信 (兼)
宣传动员组组长:张国跃
(三)州环保局承担普查工作的主要直属单位
州环境监测站
州环境监察支队
二、州环保局普查办的工作职责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统一部署,在楚雄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三、联系方式
州普查办的办公地点在楚雄州环保局四楼406室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雄宝延长线281号
联系电话:3022399 3021299 3010399
传真:3022399 3021299
Email:CXYAHAN24@163.com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