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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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局任治忠副局长到楚雄州检查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9月18日至19日,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任治忠带队,邀请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分析测试中心专家组成的全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换证工作组,对我州10个县市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和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换证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测和验收。
检查组在深入禄丰德钢公司、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卷烟厂现场检查、检测和验收后,对我州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我州高度重视放射源规范管理工作,指定了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工作监管,及时向各县市环保局作了工作布置,要求各县市环保部门全力做好许可证管理。州、县(市)两级认真落实辐射环境办换证工作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均派出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协同评价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公安、卫生职能移交时间不长,大部分辐射工作单位对办换证工作了解不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在开展办换证工作检查的同时,积极向放射源使用单位宣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法规、规章,宣传开展辐射工作许可证管理的法律依据、法律责任、工作步骤、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使其认识到了辐射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为随后的实际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各县市环保部门在评价单位的协助下,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填写了现场检查报告,并对各辐射工作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各放射源使用单位做到了使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制定专门人员并参加有关培训,制定了放射源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措施到位,环评文件规范、资料齐全,符合办证要求。同时检查组要求对个别放射源使用单位,要在此次工作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人性化管理要求,确实做到放射源使用专人管理,加强培训工作,台帐管理确实做到帐物相符,确保“五防”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