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8年9月4日
新闻标题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环境保护局积极组织人员迅速对全县境内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今年4月,我局召开会议专门对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分管领导,并由环境监察大队具体承担检查工作。我局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制定了值班制度,由局领导带班,在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并准备好了相关的应急用品。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共出动工作人员56人次对辖区的21个尾矿库、县城居民饮用水源点、一家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其它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的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在全面检查中,重视提高企业对环保的认识,宣传教育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加强了对环境污染事故防范的宣传,着力提高企业自身的紧急应对能力、防范和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对当地群众的环保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当地环境保护,监督企业完善环保设施,落实环保制度,同时要求群众自觉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护意识、自救互救意识;三是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了企业的应急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
通过本次拉网式摸底排查,我局对近期全县的环境安全隐患有了全面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在我县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