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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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积极开展《武定县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根据《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06】40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06号的要求,武定县成立了由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武定县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具体规划编制工作。
武定县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小组首先对武定县自然地理概况、社会经济概况、武定县城总体规划、水源地基本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环境状况、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等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参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结合《武定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认真开展武定县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对水样的再取样监测和对保护区的反复勘验,工程技术人员多次认真论证,于7月中旬,全面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现已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的初步认定,待省及专家组评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的时限、范围、目标明确,工程项目具体,保障措施有力,为保障县城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