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8年8月19日
新闻标题
牟定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牟定县人民政府和楚雄州环保局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加强行政监督的能力,牟定县环保局及时制定《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实施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决定精神和县环保局的部署要求上来,做到人人知晓,熟知内容,明确职责,真正把“四项制度”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环境保护工作中。
通过学习,每个干部职工都有所触动,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致认为应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做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上级满意、服务对象满意,进一步提升环保部门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的新形象。